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全面提升基層為農服務質量 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更大作用的指導意見》(供銷合字〔2018〕4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基層工作,提升發展質量,發揮更大作用,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深刻理解《指導意見》總體要求,準確把握工作目標、原則和任務
《指導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發〔2018〕18號)文件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為農、務農、姓農的根本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布局,以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為動力,聚焦基層工作短板和薄弱環節,強化基層工作手段,夯實基層組織基礎,創新為農服務方式,提升為農服務效能,加快構建起覆蓋面廣、適應性強的基層組織體系和綜合性、規?;?、可持續的為農服務體系,在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全面振興中作出積極貢獻。到2022年,縣及縣以下供銷合作社基礎全面夯實,經濟發展能力整體提升,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成為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指導意見》強調,要“堅持基層工作優先,堅持綜合施策,堅持開放辦社,堅持合作經濟組織屬性”的基本原則,著力在“聚焦與農民利益聯結更緊密,全面提升基層組織發展質量”“聚焦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有效拓展經營服務領域”“聚焦市場化運行更高效,著力增強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等四個方面做好工作。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要深刻理解文件精神,準確把握工作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加強統籌謀劃,做好深化綜合改革與各地實施鄉村振興規劃的對接,主動承擔任務,爭取政策支持,細化具體舉措,銳意改革、做強基層,為實施鄉村振興發揮基礎性作用。
二、樹立基層優先導向,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基層工作
當前,全系統還存在基層社覆蓋率較低,整體實力不強,內生動力不足,發展質量不高等問題,還有相當一部分基層社沒有完成改造任務,基層組織在農業社會化服務和促進鄉村產業發展中的作用還不明顯,人員能力素質與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和鄉村振興的新形勢新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要從更好服務鄉村振興、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戰略高度,樹立基層優先導向,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基層工作。聚焦新疆供銷合作社系統基層工作短板和薄弱環節,推動人往基層走、各類資源向基層傾斜,攻堅克難,大力推進縣級社、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基層組織建設和為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四社”創建工作,實現基層工作質量有明顯提升。
(一)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各地州(市)、縣(市、區)供銷合作社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落實相關政策及資金,解決基層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二)加強督導調研考核。加強對縣(市、區)供銷合作社的督導調研。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調研要“縣縣到”,縣級供銷合作社調研要“鄉鄉到”。要認真總結各地基層改革的經驗,因地制宜復制推廣,推動基層工作整體提升。區社將加大系統綜合業績考核中的基層工作考核權重,建立基層工作考核機制,定期向各地州(市)黨委政府和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通報基層工作推進情況。
三、增強縣級供銷合作社統籌發展能力
縣級供銷合作社是供銷合作社系統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是縣域流通網絡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做好基層工作,關鍵在縣級社,必須增強縣級社統籌發展能力。
(一)創新治理結構。優化縣級社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加快完善“三會”制度。創新運行機制,加快建立社有資產管理平臺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服務平臺,進一步增強縣級社政策協調、行業指導、組織建設、資產監管等能力。
(二)統籌運營好縣域內供銷合作社資源。加快培育骨干企業,推進社有企業、基層社、農村綜合服務社協同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推進縣基一體化管理,形成規?;諆瀯?;培育和建設一批“總社百強縣級社”“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系統縣級經濟強社”。
(三)打造縣域為農服務綜合平臺。堅持民主辦社、開放辦社,鼓勵支持縣級社發揮牽頭作用,引導縣域內鄉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社有企業、其他產業型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聯合社等市場經營主體再次聯合,打造縣域綜合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與縣級社“一套機構、兩塊牌子”,把供銷合作社逐步辦成面向基層社和農村各類合作組織的經濟聯合組織。
四、加快推進基層社擴面與提質
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要按照《自治區供銷合作社關于加快基層社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推動落實“空白基層社新建覆蓋行動、薄弱基層社能力提升行動、標桿基層社示范帶動行動”,抓好“基層社為農服務功能拓展工程、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強化工程、基層社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一)繼續鞏固和擴大基層社的數量,提高組織覆蓋率和服務覆蓋率。堅持開放、包容、共享的辦社理念,借鑒學習兄弟省市“兩社融合”“鄉鎮助建”“社村共建”“社企協同發展”等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把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網絡和品牌等優勢,與農村各類經濟組織的優勢結合起來,實現共贏發展。學習總結安徽省將基層社建設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機結合的做法,在呼圖壁縣、特克斯縣、塔什庫爾干縣、阿克蘇市供銷合作社試點把基層社建在村上,開展“村社共建”,推動形成強村固基、富民興社的長效機制,服務鄉村治理。到2020年,基層社覆蓋率達到90%,服務覆蓋全區各農業鄉鎮。
(二)推進基層社提質增效。完善基層社治理結構,加強民主管理,健全聯農帶農機制。著力推進“千縣千社”計劃,打造更多基層社標桿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按照每個縣至少打造一個基層社標桿社的目標,做好基層社標桿社的培育創建工作,提升基層工作質量,推動全系統基層組織發展質量全面提升。
(三)加強基層社“一社一卡”管理。各地州(市)、縣(市、區)供銷合作社要管好用好全國基層供銷合作社“一社一卡”在線管理系統這個平臺,做好基層社建檔立卡、一社一冊、動態管理及數據維護??h(市、區)社要及時做好每季度一次的數據維護,地州(市)社要做好數據的審核把關??偵缃窈髮鶎咏M織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總社基層社標桿社的評定審核,將以“一社一卡”數據為準,進一步提升指導基層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五、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帶動能力
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加強規范、加大聯合,積極推進基層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融合發展。
(一)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基層社“兩社融合”。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社采取產權結合、業務聯接、組織對接、項目扶持等多種形式,積極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體現社有資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實際出資。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出資組建新的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可以擔任基層社負責人,促進基層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織上、經濟上形成緊密的聯系,實現與農民的緊密聯結。打造一批服務帶動能力強、經營效益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二)發展多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對接本地鄉村振興規劃,參與脫貧攻堅,特別是在產業扶貧、產業振興上發揮供銷合作社優勢。圍繞鄉村振興,積極引領發展鄉村旅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種植合作社、土地合作社、植保合作社、農機合作社、股份經濟合作社等,不斷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帶動農民脫貧致富。依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開展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
(三)打造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自治區供銷合作社將依托社有企業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新疆果業集團要按照“公司+合作社+農戶”模式,培育、發展農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衛星工廠,結合“兩張網”建設,積極開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培訓、扶持,打造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新疆農資集團、新疆供銷超市公司等也要積極領辦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打造示范社。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要積極指導社有企業、縣社、基層社,培育打造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向全系統推廣,進一步提升、優化、引領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六、加快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
通過“訪惠聚”駐村工作隊支持、縣供銷合作社及基層社籌資主辦、與村集體聯合興辦、組織社會經營戶共建等多種方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和鄉鎮綜合體。有條件的地方,可推動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融合發展。積極拓展信息咨詢、電商物流、文體娛樂、養老幼教、技術培訓、金融代辦、鄉村旅游等綜合服務。推進農村綜合服務社經營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著力打造一批建設標準高、服務功能全、群眾評價好的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社。
七、積極拓展經營服務領域,不斷充實為農服務功能
(一)因地制宜大力推廣土地托管服務。根據南北疆不同地域農牧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發展需要,因地制宜開展托管服務,不斷延伸托管服務鏈條,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農戶的需求。積極扶持培育農機作業、統防統治、冷鏈倉儲等經營性服務組織,推進與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聯合合作。積極推進“為農社會化服務中心”建設,統籌社有企業、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系統內服務資源,整合優化系統外服務資源,積極培育多樣化服務主體,形成為農服務規模優勢,打造為農服務的綜合平臺。
(二)提升供銷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科技含量和質量水平。打造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品牌,形成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規模優勢。推進農資企業從原有單一的農資供應商向農業綜合服務商轉變。加快社有企業轉型升級,在新型農機等現代農業裝備上繼續合作發展,為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服務方式提供實業保障、科技支撐。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可以參與現代農業產業園、創業園、田園綜合體等建設,在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中增強自身實力。
(三)深入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鼓勵和支持各地州(市)、縣(市、區)供銷合作社因地制宜發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創新合作方式和途徑,不斷豐富綜合合作的內涵。尊重基層的探索實踐,在具體實現形式上,既可以是與系統外為農服務組織的整合重組,服務資源的相互融合,也可以是供銷合作社自身服務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內生性發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在嚴格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加強與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積極穩妥有序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利用供銷合作社基層經營服務網點優勢,推動金融服務向村居延伸;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幫助農民解決產業發展中遇到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八、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培養
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通過公開選拔、聘任等多種方式,吸納農民企業家、農村能人、返鄉創業人員、農村退伍軍人、返鄉大學生等人才加入供銷合作社,優化基層人才隊伍結構。新疆供銷學校要緊緊依托供銷合作社優勢資源,突出辦學特色,抓好生源、師資和特色專業建設,加大組織開展農產品經紀人、合作社帶頭人及各類農業產業專項生產技術崗位技能培訓,實現產教融合發展。立足服務三農,積極開展供銷系統干部培訓,力爭將新疆供銷學校建成新疆供銷行業干部培訓基地。各地州(市)供銷合作社要強化干部隊伍培訓,加大對縣及縣以下人員培訓力度,適時開展系統干部輪訓,開闊基層干部工作視野,提升他們駕馭市場、推進改革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愛供銷的人才隊伍。要大力宣傳基層改革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勞動模范,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精神,倡導干事創業、擔當作為正能量,廣泛宣傳基層為農服務的新作為、新成效,講好供銷合作社故事,擴大社會影響。